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上午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“泰安入室抢婴案”进行二审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被告人曾某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该案的一审宣判发生在2025年9月1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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